苗栗縣成功爭取到2011台灣燈會的主辦權,為配合燈會活動,苗栗縣政府即日起廣邀各業者發揮創意巧思,結合在地元素、生活美學,來開發燈會特色伴手禮,讓遊客在燈會期間賞得開心、玩得盡興,更能將驚喜帶回家!由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策劃的「2011台灣燈會伴手禮甄選」活動,將自99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展開一個月的報名收件作業:
凡具合法登記並設籍於苗栗之文化創意產業(如陶藝、木雕、藺編、糕餅、茗飲等)相關業者皆可報名參加。
本次甄選活動以「2011台灣燈會在苗栗」為主題,參加甄選之作品以代表苗栗形象與燈會及兔年意象為主,透過優質包裝與設計加值地方特色產品,同時展現苗栗地方精神,所有產品以納入苗栗在地文化為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局長徐文達表示,為讓所有苗栗的文創業者都有機會參加此次甄選活動,甄選類別共分為生活實用品、糕餅乾果食品、茗飲、遊戲紀念品、其他類等五大類,採二階段甄選方式選出共20項的特色伴手禮,這20項入選作品的業者不但可優先取得進駐2011台灣燈會現場攤位權利、獲得攤位費用全免、識別包裝的使用權,並可同時於自有通路販售,預計可在燈會辦理期間,創造多贏的效果。
本甄選活動報名簡章可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 (http://www.mlc.gov.tw/)下載,或至文創產業科辦公室(聯絡電話:037-352961*515)索取,歡迎縣內各方好手集思廣益、發揮創意,讓特色伴手禮為百年燈會更添光彩!
報名時間
報名日期自99年10月8日至99年11月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主辦得視實際收件狀況延長收件日期,並另行上網公告。
報名方式
1.報名資料請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
2.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分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
報名

內  容  說  明 數量
1.申請文件封面(附件1) 1份
2.參賽者報名表(附件2) 1份
3.著作權聲明書(附件3) 1份
4.團隊合作同意書(附件4)(註:無合作團隊免繳交) 1份
5.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工廠登記證或立案證書影本 1份
6.附件(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商品故事背景等) 1份
B作


內  容  說  明  
1.作品說明表(附件5) 一式5份
2.作品圖片:能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之圖片或照片。 一式5份
3.電子檔(光碟)(註:非電腦使用者可免繳交)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PC規格,須為以下兩種格式之一:
‧jpe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1MB
‧tiff檔:解析度300dpi,CMYK色彩
1份
受理方式
掛號郵寄或親送執行單位「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文創產業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2011臺灣燈會伴手禮甄選」字樣
 說明:
本局邀請相關專家召開設計審查會議,初審(採書面審查)會議評選出共50項(每組入選名額依照參賽作品品質彈性調整),於12月15日(暫定)決審會議之現場當天攜帶既有商品或初步模型、打樣之作品進行五分鐘簡報說明,決審會議將評選出20項以內(每組入選名額依照參賽作品品質彈性調整)為入選作品。
入選業者生產完成之每件/組產品須包含完整包裝及中英文產品標示;入選業者必須配合後續媒體發表會及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展售會,並於臺灣燈會辦理期間無償提供入選作品約36,000元等值商品作為公關品之提供、媒體宣傳及行銷。(以上初審、決審日期等,主辦單位因業務需要得變更調整之,再另行公告。相關訊息請見http://www.mlc.gov.tw/)
主辦單位於臺灣燈會辦理期間另購伴手禮,得享有折扣優惠
凡糕餅、乾果、食品類入選作品,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需符合食品衛生相關規定,鑑此須簽署產品供應者切結書(附件6),最遲於99年12月31日前繳交,於期限內未能提出切結書者,將撤銷入選資格附件一
聯絡人:文創產業科 劉佳昌  聯絡電話:037-322150或苗縣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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